本網訊 近日,扎蘭屯市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賒購種子化肥糾紛案件。
被告劉某從原告商店賒購種子化肥共計23725元,原被告約定了利息及還款時間并出具欠據一張。該款到期后劉某一直未給付,故原告訴至法院。
經法院依法判決劉某給付原告本息合計27995.5元。劉某拒不還款,原告經多次催款無果后,申請執行。該院在收到執行申請后立即立案,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繳款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并依法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采用凍結銀行卡等一系列強制措施使被執行人的出行生活都受到了很大影響。執行法官查詢到其名下的財產后,告知被執行人如果執意拒不還款,其財產將會被拍賣,甚至還會面臨被拘留的情況。通過執行法官對雙方的耐心引導和悉心調解后,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利息,被執行人也以現金方式將欠款當場給付完畢。到此,該案圓滿解決,劉某也表示將以此為戒,誠信做人。
供稿:劉澤楠 王嘉琪
主編:劉銀 責編:馬海文
監審:李金田 付惺
監制:孫德華
呼倫貝爾日報出品